第277章 最像凶手的人已经死了
书名:破案续命,全网犯罪分子心态崩了 作者:疯小鸟
第277章 最像凶手的人已经死了
(宝宝们,上一章的内容有增加,看的早的宝子需要重新看一下哦。)
这倒也不算什么,毕竟事情真的是他引出来的,这些人不相信他也情有可原。
赵宇想说什么,被姜子期制止了。
吃完饭,江眉带他们去住的地方,照例是市局的招待所。
姜子期看到江眉也拿了一个背包,跟他们一起进了招待所,一时有点不明所以。
“是这样,因为最近比较忙,我就不回家了,跟你们一起住招待所,这样有事也好商量。”
姜子期倒是没意见,“只是这样你家人不会有意见吗?”
江眉三十多,应该已经结婚,跟他们不一样,他们三个都是单身,住哪里都行。
江眉神色略显尴尬,“没事,他没意见。”
其实是意见大着呢,她老公陆昭已经跟她吵了好几架。
他们结婚好几年,但因为工作的原因,江眉一直不想要孩子,可陆昭想,两人对这件事一直没有达成一致。
又因为工作太忙,江眉在家的时间很少,陆昭对此很有意见。
尤其是最近查案,有家属闹事都找到江眉家里去了,这让陆昭很生气。
他给江眉下了最后通牒,他和工作,她只能选一个。
江眉也很生气,陆昭跟她结婚的时候,又不是不知道她是做什么的,求婚的时候说的很好听,说会全力支持她的工作,不会给她添麻烦,她才答应的。
这才过了几年,一切就变了。
果然男人的嘴,骗人的鬼。
江眉懒得看到他,找个理由在招待所住几天,躲个清静,免得两人一见面就吵架。
开了两间房,她跟苏秦住一间,姜子期和赵宇住一间。
说好各自回去休息,明天一早见。
江眉还建了一个微信群,把他们三个都拉了进去,说是方便沟通。
第二天一早,江眉在群里发了消息,说是在楼下等他们,带他们吃个早餐,就过去刑侦队,介绍他们给大伙认识。
江眉带他们吃的早餐,也就在楼下不远的街巷,一条街都是卖早餐和卖菜的,品种很是丰盛。
她带着他们一路走一路吃,可把赵宇高兴坏了,吃得满嘴流油,这里的包子和肉饼太好吃了。
吃完早餐,他们直接去了市局,也不用动车,走过去也就十来分钟。
走到市局门口,姜子期就看到门口围了两拨人,气氛剑拔弩张的。
江眉扶额,昨天刚安抚好,怎么今天一
大早又来了?!
有眼尖的已经认出了江眉,直接冲着她就过来了。
其中一个尖嘴猴腮的中年男人指着江眉,“江队,你必须给我一个说法,今天我可是带着律师来的,如果谈不拢我就直接起诉你们。”
几个人后面站着一个穿着西装的青年,拎着个大皮包,冲他们挥了挥手。
“既然都来了,有什么事情去里面谈吧。”姜子期拦在了江眉面前。
“你算哪根葱,我跟你谈得着吗?”尖嘴猴腮的男人翻了个白眼。
“我们是警察,你们在警局门口闹事,小心我们告你妨碍公务。”苏秦和赵宇站了出来。
“我妨碍公务,明明是你们警察乱来,我就是来要个说法的。”
“好啊,你想要什么说法?”姜子期笑笑。
“当然是你们警察造谣,给我造成了伤害,你们要赔偿我的精神损失!”
“哦,精神损失,名词懂得还不少,请问我们怎么造谣了?”
“你们说我父亲是凶手?”
“你们说了他父亲是凶手了吗?”姜子期回头问江眉。
“没有,我们只是正常查案,去找他们了解情况,他们就说我们冤枉他父亲,实际上我们从头到尾都没有说过他父亲是凶手。”
“你们调查我父亲,怎么不是怀疑他是凶手?!你们嘴上虽然没有明说,但你们分明就是这个意思。”
“我们警察怀疑的人多了,也不一定个个都是凶手,配合查案是公民的义务,你们不仅不配合,反倒聚众闹事,妨碍公务。
我见过的嫌疑人家属多了去了,还没见过哪个家属上赶着承认自己家人是凶手的,是你们自己要认下的,关我们警察什么事?!
想告我们,我们还没告你干扰警察办案呢?!
你尽管去告,看看你能不能赢,不信你可以问问你请来的律师,是我们告你妨碍公务赢面大还是你告我们诽谤赢面大?!
我建议你先去学学法,再过来闹,否则别怪我们不客气。
敢在警局门口闹事,仅妨碍公务这一条,我们就能先把你抓起来。”
男人被姜子期一连串的问话给搞懵了,一下子有点答不上来,转头求助似的看向西装青年,西装青年别过脸去不敢看他。
苏秦和赵宇很配合的拿出手铐就要往尖嘴猴腮的男人手上拷,男人见他们来真的,急忙往后退了两步,“你们等着,我不会就这么算了的。”
看到他们仓惶离去的背影,江眉松了口气,对另一拨人挥挥手,
“都散了吧,不要妨碍警察办案,我们比你们更想早一点查出凶手,有消息会通知你们,你们闹来闹去耽误的是我们查案的时间。”
另一拨人互相看了看,也慢慢散了。
几个人这才进了刑侦队。
进了会议室,江眉让人把案卷资料拿过来,昨天只是大致聊了聊,有很多细节还没说。
“二十年前,失踪的孩子不止这一个,在两年的时间里,总共失踪了八个孩子,但其中三个在打拐行动中找到了,剩下的五个至今下落不明。
这五个中有三个男孩,两个女孩,分别属于不同的家庭。你画出来的陈小雨就是其中的一个。
现在网上总共流传出来两个视频,一个是陈小雨的,另一个男孩我们没办法确定是哪一个。
你画出来的那个凶手叫汪长举,他各方面都符合你的画像,不论是长相还是心理。
二十年前汪长举四十五岁,是个小贩,他卖的是棉花糖,是孩子最喜欢的那种,而且他为人和善,从不与人争执。
当年他老婆跟他离婚,就是因为他过于懦弱,又没本事挣钱,就带着儿子改嫁了。
离婚之后,他一个人居住,有一个小推车,白天就在街头摆摊卖棉花糖,有时候个别孩子没钱,他也会送个棉花糖给他们吃,很多孩子都喜欢他。
当年陈小雨走丢的时候,他还帮着找过,我们没有一个人怀疑过他。”
赵宇偷偷冲姜子期比了个大拇指,汪长举这个人简直跟姜子期描述的一模一样。
“他所有条件都符合,我们还去他曾经居住的小院看过,没有地下室,甚至院子我们都挖开过,但也没有找到尸骨。
这个汪长举在十二年前就已经死了,死的时候是五十三岁,病死的。
因为人已经死了,我们也没办法向他求证。
那个尖嘴猴腮的男人是他的儿子,叫汪乘风。
现在这个汪长举居住的小院已经让汪乘风给卖了,因为我们去调查,新业主可能觉得晦气,就找了汪乘风想让他退钱,这也是他来闹事的原因之一。
现在麻烦的是,我们虽然有了凶手的画像,还有视频,但这两样都没办法做为凶手直接杀人的证据,毕竟我们没有找到尸骨。
而且有谁杀人还用视频录下来的,这一点也很难解释。”
姜子期点头,确实如此,除非汪长举还有同伙,或者江长举当时的一举一动都在别人的监视当中。
可当时汪长举只是一个单身离异的老男人,他有什么值得别人监视的呢?